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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60003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史青春、张健华分 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 称《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史青春、张健华及前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直系 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签署的《自查报告》,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 _ 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0是 6否 2、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