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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骨科(688161)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刘洪渭)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刘洪渭) 作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在审议董事会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仔细查阅了相 关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2024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