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琨-已离任)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经对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本人王琨,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任 职期间(2024年1月1日至5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 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琨,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博士、南开大学会计学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