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688480)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致: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控股股东高伟荣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 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相关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 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增 持涉及的相关材料和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法律核查和验证。 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包括本所指派经办的签字律师)声明如下: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增持所必备 的法定文件之一,随其他文件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