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 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中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 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 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 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