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 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交易商协会指定的其他 自律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规定要求披露的及可能对公 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 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作出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