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 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