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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002055DEREN(002055)2025-03-27 13:2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名 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委员会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