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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002055DEREN(002055)2025-03-27 13:29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 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构负责 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向总 经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 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