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3001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25年3月)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 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证券投资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 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