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00080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4 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海月、徐 锐敏、武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 年 3 月 29 日 经核查 2024 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海月、徐锐敏、武刚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