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威股份(0026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 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 第三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 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