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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0026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 定和要求,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 下: 一、核查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独立性方面,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 计必要费用外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 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期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遵守了独立性原则。 专业性方面,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