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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772Windey(300772)2024-12-06 10:2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一名;设 召集人一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两名;设 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包 括独立董事两名;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两名;设召集人 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三章 职责 第一条 为完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