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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00223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翰林)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刘翰林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 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翰林,厦门大学会计学(管理学)硕士,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 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党委书记。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兼任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电子分会理事等职。2020年8月起任大华股份独立 董事,兼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兆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大华股份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