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600252)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 的规定,报告期内,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 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五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 董事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俊华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王海润先 生、徐诗玥女士,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俊华 先生担任。 2024 年 10 月 29 日,王海润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王海润先生辞职后,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道峰先 生、龚行楚先生、李俊华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徐诗玥女士。 | 会议名称 | | 会议召开时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