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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600252)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600252ZHONGHENG GROUP(600252)2025-03-28 15:16

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陈道峰、龚行楚、李俊华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广西梧州中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 事陈道峰、龚行楚、李俊华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2025 年 3 月 27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