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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756XINHUA PHARM(000756)2025-03-30 07:48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朱建伟先生、凌沛学 先生、张菁菁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朱建伟先生、凌沛学先生、张菁菁女士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