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绍滋)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 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完成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后正式出任公司第四届独 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本人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情况概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