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00075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朱建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并且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故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朱建伟,作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治理 不断完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请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本人自 2020 年 12 月 22 日 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 发展委员会委员、独立审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主要讨论了公司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