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600048)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德恒 01G20240039-08 号 致: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 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北京德恒律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