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 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 产。"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最近12个月内,公司通过二级全资子公司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收购 Zinitix Co.,Ltd.的控股权(以下简称"前次收购")。前次收购 涉及标的与诚芯微均属于集成电路设计相关行业,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 围,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