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 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之盖章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 2.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审 阅机构; 4.聘请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