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上市公司"或"公司") 委托,担任希荻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诚芯微")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前次标的交易涉及标的资产与诚芯微均属于 集成电路设计相关行业,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 算范围。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 1 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需披露的重大购买、出售 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上述 交易外,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需披露的重大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