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60389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松水)
本人褚松水,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税务师执业资格。历任湖州审计 事务所项目经理、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二部副经理等职,现任湖州新力会计 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及所长(主任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 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 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