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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000722) -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湖南湘投沅陵高 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 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 95%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