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300818)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董事(指 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 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 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