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30081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 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合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以及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2.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3.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防止短期行为, 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4.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 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5.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