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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601212)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40626-1 号 致: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星期三)召开。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