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致: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招商局港口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4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或"会议")召开 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