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873167)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赣江"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新赣江履行持续督导义 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赣 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北京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第 7.1.11、7.1.12 条及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则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 9,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的比例为 17.24%。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