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希波)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希波) 作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我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我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希波,男,汉族,196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国防科技大 学金融学院。1979 年至 1986 年在中国工商银行安乡支行任办事员,1988 年至 1989 年在中国银行安乡支行任信贷股长,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银行澧县支行 任副行长,1995 年至 2008 年在中国银行常德分行先后任营业部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