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 | --- | --- | | | 利益;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 | | |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 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 | | |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 | | |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 | 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四)项 | | | 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 规定。 | | | 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 | | |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 | 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 施。 | | | |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 | | | 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 | 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 | | 33 | 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 务,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