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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301133)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钟 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 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扣除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