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天钛业(6887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尽责义务。 独立董事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