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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天钛业(6887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