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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002408) -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立即 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进行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