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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002408) -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以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 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 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审计部应当组织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 师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 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