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禁止性情形;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 1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