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4月)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所设独立董事的名额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 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 指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 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 达不到法定人数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公司应当按规 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