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回购公司股份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四川天 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适用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