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彦技术(688132)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致: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备忘录 4 号》")等相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 律师事务所接受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邦彦技术")的 委托,就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以下简称 "本次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已经得到公司的保证:即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