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00289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振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 2024 年度积极参加公司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 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发表表决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振华工作经历如下: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四川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顾问;2012 年 9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炜衡 (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