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3007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其职权,应当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形成董事会 决议后进行。 第二章 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董事会议案、 文件的收集、起草和管理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1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 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 行规定。 第八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 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一条 为明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