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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金(00133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 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马骁先生、冯孝良先生、 刘云平先生、李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有关信息,以及其签 署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上述四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董 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