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威科技(688700)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威科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 出具法律意见书。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