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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剑智能(603095)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苏华、屠世超、段亚峰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苏华、屠世超、段亚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