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沃股份: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2057 号 致: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可转债")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现就发行人申请提前赎回本次可 转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