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300984)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邓颖、蔡卫华、时大方及离 任独立董事贺雷、徐志康、郭旭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邓颖、蔡卫华、时大方、贺雷、徐志康、郭旭升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