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600203) -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要求,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孟尧先生、陈佳俊女士、林丰先生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逐项对照独立性规定并核查独立董事李孟尧先生、陈佳俊女士、林丰先生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专此报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